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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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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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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简称州民政局),为州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起草民政工作民族自治法规,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州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做好老年大学(学校)管理指导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监督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与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自治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做好老年大学(学校)管理指导工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与州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民政局会同州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阿坝州行政区划图。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美谷街133号

邮编:624000

办公时间:

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7-2822696

领导简介

陈 连 义      党组书记、局长

泽仁扎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禄 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 云 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    艳      党组成员、驻州民政局纪检组组长

王 晓 成      二级调研员

          二级调研员

泽 木 根      四级调研员

袁 书 芳      四级调研员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信访科)(负责人:申政鹏)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法治教育、新闻宣传、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州民政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民政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秦岭)

组织起草有关民族自治法规。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州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3、规划财务科(负责人:杨琴琴)

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和资产监管工作。

4、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负责人:胡苏)

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拟订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州本级社会组织年检、培训、信息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各县(市)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和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州性社会组织和州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5、社会救助科(负责人:吴晓霞)

拟订全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央和省、州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协调跨县(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负责人:代俊平)

拟订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

7、区划地名科(负责人:周晓龙)

拟订全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担全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州地名规划,发布标准地名,组织并指导全州乡镇、村、街、路、巷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阿坝州行政区划图。

8、养老服务与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彭闰)

拟订全州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和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殡葬服务规范等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机构(机关)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承担全州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

9、儿童保障和社会福利科(负责人:刘谊娟)

拟订全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州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承担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10、人事(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促进科(负责人:张通全)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州救助站(阿坝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人:韦庆勇)

    主要职责: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暂遇生活危机的困难群众进行助,承担全州各县(市)助人员的中转工作负责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和帮扶工作。

(二)州慈善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泽晓欢)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和服务全州各类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为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和各种机构搭建服务平台,促进全州慈善组织的交流和协作,反映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提供咨询性意见,做好慈善知识的宣传和善舆论的引导工作

(三)州儿童福利院(负责人:刘腾光

主要职责:承担收养全州城镇丧失劳动力、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城乡孤残儿童及弃婴的养护救治、教育、康复特教工作负责对社会散居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巡查和督导评估,代理孤儿权益的相关事务。

(四)州老年大学(负责人:陈菊梅)

主要职责:承担州老年大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规范开展老年大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对全州各县(市)老年大学(学校)教育基础能力提升;整合资源,结合民族地区老年教育实际,探索建立州老年大学在州级、县(市)、乡(镇)、村(社区)教学示范点(学习示范点)。

(五)州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负责人:王洪建)

主要职责:负责全州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信息核对;负责全州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宣传交流和培训等工作。


责任编辑:欧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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