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十二届阿坝州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对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9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每人每月770元执行。(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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