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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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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

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切实关注民生,努力为民解困,扎实推进民生保障、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管理“四大体系”建设,民政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有效提升,为促进全州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提升。一是目标完成情况。全力做好查灾核灾、灾情报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100%;认真做好全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演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九寨沟县南坪镇和平社区、汶川县威州镇南桥社区、若尔盖县达扎寺镇曙光社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制定州、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培训灾害信息员500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不断完善救灾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准确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重大紧急情况急事急报、特事特报、要事先报,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二是全力做好救灾工作。今年来,我州大面积遭受雪灾、洪涝泥石流、风雹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州22.2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7人、伤病6人。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查灾核灾,报送灾情信息,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3490人,其中集中安置908人,分散安置2582人;因灾死亡大牲畜9251头,因灾死亡羊7796只,倒塌农房330间,倒塌损农房户81户,严重损坏农房1599间,严重损坏农房户数750户,一般损坏农房1358户4962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19364.68公顷,成灾面积15166.04公顷,绝收面积7602.94公顷,草场受灾面积2238.15公顷,毁坏耕地面积98.73公顷;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1179.55万元,其中农业损失38078.399万元,工矿企业损失4910.79万元,基础设施损失66201.59万元,公益设施损失6174.35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5814.048万元,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灾后,民政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共发放救灾资金3731万元、帐篷483顶、棉被2615床、衣裤342套及其他生活物资若干,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三是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强化汛期值守,坚持汛期24小时值守制;加强灾情信息报送,2015年报送灾情信息39次,续报150多次,上半年全省灾情信息报送报告工作我州位列全省第一,灾情信息报送规范及时;积极构建民政救灾物资储备网点,目前,全州已建成州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1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13个,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49个的基础上,完成马尔康县、茂县、汶川县、黑水县等4个县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达82个,救灾物资投送能力不断改善;全力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制定了《2015年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实施方案》,向各县下拨冬春御寒物资棉被6800床、棉大衣1600床、棉衣裤1800套、棉鞋800双、电热毯800床;加大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处置能力督查力度,完成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

(二)民生保障持续增强。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全年共清退城乡低保10642户、19849人,按程序新增2703户、3977人。截止12月,全州纳入城市低保24901户、49880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2999.9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215.3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3%,州下达目标任务的108%;纳入农村低保65676户、141263人,发放农村低保18112.1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101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1%,州下达目标任务的106%。全州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70元农村低每人每月190元。强化医疗救助,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115832人次,累计救助支出5052.56万元(其中:直接救助13864人次、支出3977.31万元,资助参保参合101968人次、支出1075.26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救助比例达68%,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全力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规范管理全州纳入农村五保供养9001人(其中:分散供养5341人,集中供养3660人),分散供养每人每月26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41%;完成小金县夹金山敬老院农村区域性养老试点工作,建成床位24张;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全覆盖新增床位1650张(农村敬老院床位1300张,儿童福利院床位350张),目前小金、马尔康已基本完成建设项目。全州各级共筹集临时救助资金464.32万元(其中中、省临时救助资金202万元,州级14.7万元,各县筹集247.32万元),用于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因灾、子女就学或其他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原因造成的生活暂时性、突发性困难。截止12月,全州共为3314人(次)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发放临时救助金383.66万元。二是社会福利工作取得新进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为全州2943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出台《宗教界教职人员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全年,为60周岁以上困难僧尼和80周岁以上高龄僧尼1798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力实施好福利机构质量管理年提升活动全面完成新增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养老床位550张。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火灾事故教训,狠抓福利救助机构安全生产对州社会(儿童)福利院、州救助管理站以及全州36个(包括卧龙特区1个)福利救助机构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扎实开展孤儿救助工作目前全州有孤儿490人,其中集中供养124人,年初下达2015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22.71万元,全面落实集中供养孤儿1130元人,社会散居孤儿678人。慈善善款募集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接受捐赠资金收入277.9025元,福彩事业健康发展,全年预计实现福彩销售收入6500余万元。三是社会事务快速推进。殡葬改革继续深化为马尔康、金川、红原、松潘下达殡葬管理单位修缮及设备设施购置经费165万元婚姻登记不断加强,全年发放结婚证7000余对,离婚证500对,办理收养9个,登记合格率均为100%,全州婚姻登记点实现婚姻联网登记 救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年初下达2015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279万元,全力开展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创建工作四是民生工程建设有力。严格按照“十大”民生工程建设要求,新增维修改造城镇养老床位550张,每张床位配套资金0.5万元;新增维修改造农村养老床位1300张,每张床位配套资金0.3万元;新增城乡日间照料中心72个,为2943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绩,理县杂谷脑镇城关社区被评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开通“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汶川、茂县、理县、九寨沟、小金等县共2000余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参与养老信息平台服务。

(三)优抚安置全面落实。一是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加大优抚政策落实力度,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全年共发放优抚补助资金1970.857万元,下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01.78万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全州优抚政策公开面达100%。积极指导各县完成伤残人民警察证和新评残申报工作,全年换证、补证42人,新评残3人,完成残疾等级评定上报材料合格率达100%,换发率100%。加强烈士褒扬工作,今年批准烈士1人(2014年上报),上报评烈士1人(待批准)。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日和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走访慰问烈士遗属151人,发放慰问金8.46万余元;下拨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60万元,完成金川、红原、茂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督促红原、小金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及时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为全州572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369.98万元。二是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广泛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圆满完成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全州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321.78万元,全州双拥氛围浓郁。完成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创建工作,马尔康、汶川、红原、九寨沟等4县获“四川省双拥模范县”,金川、黑水、茂县、阿坝、壤塘、若尔盖、理县等7县获“四川省双拥先进县”表彰。三是退役士兵安置扎实有力。扎实做好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全面整理退伍军人档案。年共接收退伍军人239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460.2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9人,按新、老政策安置工作20人完成岗位安置20人,岗位安置率达100%。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全年培训退役士兵70人,参训退役士兵职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获取率100%,就业率达到100%。四是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认真做好2015年度军休人员安置去向审定和接收安置工作,全年接收退休干部8人,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计划的100%。落实兑现军休人员生活待遇全年按政策调整2次军休干部的年定期增资、军龄工资、退休费及津贴补贴标准下拨军休经费2203万元,其中:军休人员经费1897万元、军休管理服务经费306万元。认真做好军休干部职工接访处理工作,全面完成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信息系统的录入军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另外,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走访慰问失散红军、红军配偶、红军烈属等34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7.4万元,并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完成2309人优抚对象信息补充完善工作,烈士褒扬(优抚事业单位)系统数据信息完善率均达100%;全州涉军维稳工作全面开展,全年无涉军人员赴省进京群访集访。

(四)社会管理不断规范。一是基层政权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治理创新,以县为单位建立乡镇公共服务和政务公开目录,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强化村级民主监督,督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施,加大提案议案办理和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创新,完成四川省民政数字信息平台中51个城镇社区和259个农村社区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再次提高,每人每月达到240元,兑现补助资金1730万元,提标兑付工作全面完成,全州6066名离任村干部收益。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召开全州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现场会,今年,红原县瓦切镇日干村、茂县凤仪镇雪花井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理县古尔沟镇丘地村、汶川县威州镇阳光社区被命名为“四川省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邓家村等28个村(社区)被命名为阿坝州级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马尔康县卓克基镇西索村等34个村被州政府命名为2014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金川县金川镇社区等6个社区被州政府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村(社区)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二是民间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依法登记社会组织,不断简化申请登记程序,全年,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36个,变更登记23个,注销登记16个,撤销登记2个。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截至12月,年检社会组织539 个(其中社会团体50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2个),年检率达99%,完成目标任务的104%。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小金库”治理和规范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事项,截至12月,共清理行政权力67项,其中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许可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三是区划地名。慎重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小金县达维乡、壤塘县中壤塘乡、若尔盖县辖曼乡、茂县富顺乡撤乡设镇申报材料审查、上报及马尔康县沙尔宗乡撤乡设镇申报材料审查工作,金川县撤销勒乌乡、金川镇并入勒乌镇,理县桃坪乡撤乡设镇已获省政府批准,马尔康县撤县设市获国务院批准同意。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地名清理,推进标准化管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推进有序。坚持依法管理行政区划界线,有序推进界线联检,圆满完成2015年小丹线、小康线、大汶线、崇汶线、都汶线5条市州间和汶理线、马红线、黑红线、松若线、阿若线、松红线6条州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不断加快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应急体系建设。

(五)老龄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落实惠老政策,将全州2943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人数分解到各县,及时按标准为全州12285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864.24万元。举办老龄业务培训,老龄工作者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认真开展全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乡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省级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元旦、春节、敬老月期间,为高龄、空巢、失独、困难老人及抗战老兵家庭1858人,发放慰问金25.23万元,免费为全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证》2000余本。推进基层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协会建设,建成县乡镇村老年活动心(室)195个,较去年同比增长156.58%,建立州县乡镇村老年协会149个,较去年同比增长35.45%。广泛开展文体活动,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深入推进老年教育,老年人社会参与面不断拓宽;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尊老敬老爱老氛围浓厚;加强老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篇,《九寨沟县老年人优待政策执行的思考》获得优秀成果奖,阿坝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得2015年度老龄政策调研优秀组织奖。

另外,机关内部管理,机关效能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人事社工、纪检监察、计划财务、档案管理、民政信访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2015年工作情况,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差距和不足。一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体系还不够完善;二是部分民生工程项目实施难度大,推进较慢。如:民族地区集中供养全覆盖项目建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推进2014年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集中供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按每张床位房屋建筑面积为45.4进行测算,我州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地域差别情况,砖混结构建筑财政评审价格最低在1500-2000元之间,单张床位造价最低在7.3万元,目前省级按照每张3.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剩余资金由州、县自筹,加之州、县财政拮据,工程进度滞后。三是医疗救助推进难度增大。因我州医疗救助资金基本来源于上级拨款,近两年,随着上级下达我州医疗救助资金量的减少,申请救助人员量的不断增长,州、县财政无力投入较大资金开展医疗救助工作,造成医疗救助资金严重不足,影响全州医疗救助工作推进。

三、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全面实施新一轮脱贫攻坚计划的关键年,全州各级民政部门本着“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工作目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民政事业新篇章。

一是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方面:积极做好减灾、备灾工作,灾情发生后认真查灾核灾,及时准确报送灾情;进一步完善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快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2015年的基础上,在全州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3个并完成各项申报工作,继续强化13个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和82个乡镇储备点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和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工作;组织灾害信息员500名培训1次,加强灾情报送管理工作,全力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灾情得到及时处理、灾害得到有效应对;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上报灾情,并妥善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应急救助、灾害评估、农房重建和灾后救助工作;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的监督检查,做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受灾人员需救助台账、已救助发放台账),签字盖章(或手印),公开透明运行。

二是社会救助方面:认真做好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工作,结合省发布的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全州城乡低保标准及补助水平,2016年,城市低保补助水平预计达到260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预计达到150元。抓好民生社会保障项目,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为目标,认真分析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全覆盖”项目推进,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增强城乡医疗救助能力,严格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全力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阿坝州民政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加强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的规范管理。强化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督促各县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等级达标试行标准》,加强敬老院建设,积极引导敬老院开展院办经济。

三是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方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按照省州要求,将重点搞好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集中供养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州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面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搞好福利机构质量提升活动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争取新增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养老床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推动全州福利中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孤儿救助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民族地区“三无”对象和孤儿在自愿条件下集中供养全覆盖工作。认真做好孤儿统计工作,及时确认孤儿身份并录入上报相关信息。同时督促指导全州13县福利中心及州社会(儿童)福利院工作,为孤寡老人、孤残儿童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督促相关县落实殡葬项目建设,切实改善民族地区殡葬条件,进一步推进惠民殡葬工程。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推行全州婚姻登记实现联网登记,全面达到省厅工作要求。

四是双拥优抚安置方面:坚持把双拥优抚作为军政共建的打底工程,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面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融机构打卡直发。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加快推进烈士陵园维修改造。深入推进“双拥在基层活动”,继续抓好双拥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拥军慰问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五是民间组织及行政审批方面:继续大力推进“政社”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分开,逐步解决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过多的问题。研究制订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健全社会组织机构、名称、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法人治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加强执法工作,完善监管手段。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的意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建立社会组织有序推出机制;加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年检、社会评估,查处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

六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指导完成全州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指导开展村务公开工作,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规范村务公开,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村级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指导深入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和实施落实的督察检查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依法厘清村(社区)工作职责,积极推进“三社”互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建设。开展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暨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是区划地名方面: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牵头并配合完成了6条市州间界线和5条州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全力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力争各县在年内完成普查外业实地调查及总体普查任务的80%。严格慎重开展行政调整,做好审核工作。

另外,积极做好机关管理运行、效能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财务、人事社工、慈善福彩、纪检监察、民政信访等常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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