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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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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民政局

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来,全州民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始终秉承“扶贫解困、为民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决策,继续实施“1+4+5”工作模式,坚持“三问三提升”,有效推动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民政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民政事业健康持续规范发展。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灾抗灾能力持续提升。2018年,全州相继遭受雪灾、洪涝、滑坡、泥石流、风雹等自然灾害41起,因灾造成13县(市)、卧龙特区216个乡镇,33.25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30.56亿元。灾害发生后,全州民政系统及时有效做好灾情应对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完善自然灾害预案体系建设,印发《阿坝州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工作方案》;不断提升救灾物资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机制,确保救灾物资及时、有效的投送,确保受灾群众得到“五有”救助;强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规范化管理;积极主动开展“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成功举行2018年岷江流域自然灾害应急大演练,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民生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开展民政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截至11月,全州纳入低保兜底建档立卡贫户11047户32978人,发放低保补助资金5833.72万元,全州共清退城乡低保12365户28734人,目前共有城乡低保56047户114388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5547.38万元。二是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截至11月,全州共实施医疗救助97631人,其中直接救助10464人,资助参保87167人,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159.55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人数占直接救助人数的20%。开展深度贫困县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助行动,截至11月,已有10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被送往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支出救助补助资金99万元。三是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完成敬老院床位改造计划,全面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和照料护理补助,截至11月,全州共有特困供养人员7171人,其中:分散供养6124人、集中供养1138人,累计支出特困人员供养补助2300.96万元。四是有效发挥临时救助补“短板”、扫“盲区”作用。截至11月,全州共为6171人(次)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355.05万元。五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29630名60岁以上失能、失智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下拨省、州居家养老补助资金577.785万(省级444.45、州本级133.335万元)。下拨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403.05万元(省级305.55万元、州级97.55万元)。实施适老化改造544张养老床位,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深入推进养老院服下拨省、州居家养老补助资金577.785万(省级444.45、州本级133.335万元),全州十三县(市)共计拨付888.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投入60万元资金,在全州13县(市)开展“晚晴行动”为困难残疾老年人配发助听器、假肢辅助器材。积极加大社会化养老建设投入。投资1885万元,建设阿坝州汶川老年养护院。六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政策,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从2017年的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2018年共计向125757人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012.158万元。提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发放标准从2017年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80元。共计向101215人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09.72万元。七是认真做好孤儿保障和统计工作,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75.108万元。同时,加大对州儿童福利院的督促指导力度。八是积极指导州慈善总会接收捐赠工作,共接受捐赠资金收入191.86万元;截至目前,完成福彩销售6686万元。另外,扎实有效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

(三)双拥优抚安置成效显著。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全州现有优抚对象2368人,有序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及时下拨优待抚恤资金,向全州各类享受定期抚恤及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2368人下拨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2392.59万元,下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70.59万元;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开展烈士纪念日和清明节祭扫烈士墓活动,全州5.8万余人次参加烈士祭扫活动;落实烈士遗属各项抚恤待遇,通过座谈、走访慰问等方式走访慰问烈士遗属158人,发放慰问金10.07万元,组织开展2018阿坝州暨黑水县公祭烈士活动;狠抓双拥共建,全州接收退役士兵253人,安置2017年退役士兵263人,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军休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军稳定问题,全州涉军领域基本稳定。

(四)社会事务管理有新突破。一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全面完成1354个行政村、58个社区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州级依法治村示范村”创建、“州级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州级“七无村(社区)”创建,加强社区服务力量建设。督促“十三五”藏区规划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二是社会事务蓬勃发展。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目前,办理婚姻登记7559对,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394人。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丧葬陋习逐步改观。三是民间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依法发展和登记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依规开展社会组织赋码和年检工作,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社会组织赋码率、换证率均达100%。积极做好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清理排查工作。四是区划地名方面。稳妥开展撤县设市和撤乡设镇工作,理县朴头乡撤乡设镇获省政府批准,协助九寨沟、汶川、茂县开展撤县设市工作。有序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行政区域界线年检任务。五是社会工作方面。完成2018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荐申报项目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培育。

(五)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印发《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全面落实惠老政策,截至12月底,为全州13271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074.22万元,认真开展老年人信息采录工作;老年大学形成联动模式,全州现共有老年大学(学校)18所,共有学员3174余人;老年协会建会率逐步提高,全州共有州、县、乡(镇)、村老年人协会321个;积极筹备参加加大老龄政策、老龄工作、为老服务宣传力度,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圆满完成第二届省老博会参展任务。全面提高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情况,各项民生工程建设、业务工作稳步推进,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但仍存在“防灾减灾科技应用投入不足、民政救助资金保障困难、民政事业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等薄弱环节,亟待支持解决。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围绕“脱贫攻坚”,提升兜底保障能力。以“清政策、清对象、清资金、清项目”为抓手,规范开展低保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继续开展深度贫困县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经济负担。

二是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按要求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完善老年人关爱政策,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加快社会化养老建设,完善日间照料中心管理。狠抓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三是围绕“灾害救助”,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动我州《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新发生自然灾害的救灾救助工作。加强对“8.8”九寨沟地震、茂县“6·24”特大山体滑坡民政类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及救灾物资监管,提升救灾物资储备覆盖面,完善物资储备种类。

四是围绕“乡村振兴”,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我州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完成“阿坝州依法治村示范村”“阿坝州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不断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清理工作。

五是围绕“军地融合”,提升优抚安置能力。精细化管理优抚系统数据和优抚事业单位。按政策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开展双拥工作“回头看”,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创建。做好退役人员权益保障,确保涉军群体稳定。

   六是围绕“五个老有”,提升为老服务能力。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深入开展《老年法》及《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涉老政策宣传贯彻。扎实开展敬老模范县、乡(镇)和“敬老文明号”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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